市卫生监督所举行《公共场所办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宣贯
暨2011年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办理动员会议
5月9日,市卫生监督所在屯溪黄山阳光酒店举行《公共场所办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宣贯暨2011年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办理动员会议。中心城区市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承担人等100余人参与会议。
市卫生监督所胡志坚副所长讲解了新的《公共场所办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出台背景,对新细则实行了具体解读。
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科副科长许峰就省卫生厅《有关公布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告知》(卫监督秘〔2011〕220号)和《有关印发《安徽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办理办法》的告知》(皖卫监督〔2011〕25号)两个标准性文件作了讲解。
会上,市卫生监督所余长大所长对贯彻《公共场所办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及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办理作了重点摆设,他请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承担人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的认识,用心履行法定义务,自觉遵守相干法律法规、准则、标准,持续提高卫生办理水平,为消费者提供舒适、卫生的办事,切实保障公众健康。
综合科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
